关于汪薇任职的通知
校发〔2025〕43号
口腔医院(口腔医学院):
学校研究决定,任命汪薇为北京大学口腔医院(口腔医学院)总会计师(副处级)(试用期一年)。
北 京 大 学
2025年4月22日
[打印本页] [关闭本页]
转载本网文章请标明出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