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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耿姝、张勇、胡俊职务级别的通知
北 京 大 学 文 件
校发
〔
2014
〕
116
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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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耿姝、张勇、胡俊职务级别的通知
教育基金会:
学校研究决定,下列同志自2014年7月22日定为副处级(实职)干部:
耿 姝 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(试用期一年)
张 勇 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(试用期一年)
胡 俊 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(试用期一年)
北 京 大 学
2014
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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