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发〔2025〕39号--关于艺术学院行政班子任职的通知

关于艺术学院行政班子任职的通知

校发〔2025〕39号

 

艺术学院:

学校研究决定,任命李洋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,任命刘晨、唐宏峰(试用期一年)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。原班子成员自然免职。

 

 

北  京  大  学

2025年4月22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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