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艺术学院行政班子任职的通知
校发〔2025〕39号
艺术学院:
学校研究决定,任命李洋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,任命刘晨、唐宏峰(试用期一年)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。原班子成员自然免职。
北 京 大 学
2025年4月22日
[打印本页] [关闭本页]
转载本网文章请标明出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