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发〔2023〕49号--关于刘萍、金鑫职务任免的通知

关于刘萍、金鑫职务任免的通知

校发〔2023〕49号

 

城市与环境学院:

学校研究决定,任命刘萍为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金鑫的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副院长职务。

 

 

北  京  大  学

2023年4月18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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